朔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告

来源:朔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夏贵平 发布时间:2026-06-30 16:20:22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

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法改装、牌证不全、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较多为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朔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1231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

1.安全防护类: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

2.通行秩序类: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路口越线停车、随意横穿道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3.载人载物类:超员载人、违规搭载人员,货物超宽、超高、超长。

4.非法改装类: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加长脚踏、强光射灯、外置货架等。

5.牌证违法类:未登记上牌、号牌污损、遮挡、挪用号牌、使用假牌套牌。

6.停车秩序类:占用盲道、人行横道、路口、公交站台乱停乱放

(二)摩托车(二轮、三轮)

1.驾驶资质违法:无证驾驶、准驾不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驾驶证暂扣、吊销期间驾车上路。

2.车辆状态违法: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逾期未年检,驾驶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拼装车、报废改装车

3.严重交通违法: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超速行驶、夜间追逐竞驶、“炸街”扰民

4.安全防护及超员: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

5.非法改装:擅自改装排气管、灯光、轮胎、车身结构、动力装置,拆除安全部件

6.其他违法:违规载货、超限载物、违反禁限行规定通行等行为。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购买、不驾乘超标、拼装、改装车辆,严格落实上牌办证做到文明驾驶、规范停放。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强化路面巡查管控,全力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特此公告。


朔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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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夏贵平